2008年10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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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考泄密案金华涉案人员被判刑
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李良军 赖樟洪

  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泄密案因涉及多个地方、多名人员而备受关注。继于树泉等几名被告人在宁波被判刑后,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近日对涉案的另几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,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罗萍有期徒刑六个月;对涉案考生施某、蒋某、倪某、林某、陈某,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,缓刑两年至一年不等。
  去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前夕,于树泉与在金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施某、林某、陈某、蒋某、倪某五人商定,五名考生分别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,于树泉则在考试前提供给他们试题和答案。于树泉指派罗萍到金华,让她帮忙将司法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传递给这五名考生并监督他们,不让考试的试题及答案在更广范围内传播。
  去年9月14日,罗萍到达金华与五名考生会合。9月15日上午,在第一场司法考试中,罗萍在考场外利用车载电台及耳麦,向在考场内考试的上述五名考生宣读试题及答案。当天晚上和次日中午,罗萍分别在手提电脑上用自己的QQ接收于树泉发来的第三场和第四场司法考试的试题和答案,并以同样的方法泄露给那五名考生。
  经浙江省保密局鉴定,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,罗萍参与泄露的试题和答案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共4项,保密期限截至司法考试各试卷题启用之前。去年11月6日至29日,上述5名考生先后落网或主动投案,并劝说涉案人员罗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今年4月10日,罗萍到婺城公安分局投案自首。